理士国际公布,2018年10月16日,公司就向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董李联系人士销售产品(包括铅酸蓄电池及相关零件等)与董李订立主销售协议;及公司就向董李联系人士购买产品(包括电池盒、零件、模具、充电器及电子产品等)与董李订立主原材料购买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主销售协议项下的销售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38亿元、1.72亿元、2.15亿元;主原材料购买协议项下的购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100万元、5500万元、7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