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公布《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