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5号
近日,我所收到湖南华信稀贵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湖南华信稀贵科技有限公司暂停“CHANGYIN”牌银锭和铅锭在我所的注册品牌资格;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商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已经生成标准仓单的注册商品,可继续流通至仓单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