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2号
近日,我所收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产业园陆港四经支路1号铅指定交割仓库的核定库容由2万吨增加至4万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增加后的核定库容开展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