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3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城南路32-1号仓库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由3万吨增加至4.5万吨,镍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由0.4万吨增加至1万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增加后的核定库容开展铅、镍期货指定交割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