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5,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 3 个月,并将归还 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